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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省法院评为“一级警队”
日前,省法院发文对全省中院和基层法院的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全省共38个法院的警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其中肇庆市法院仅有两个警队被评为“一级警队”,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市法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为依据,认真开展“司法警务规范年”和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牢固树立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共押解被告人127人次,派出法警389人次,安检来访人员9560人次。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实现了队伍建设规范、警务保障规范化、训练规范化、警务保障设施规范化,促使警队的战斗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提升了司法警务工作安全系数,实现我院司法警务安全事故“零发生”,警员违法违规现象的“零发生”,为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