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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9月2日10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摇珠选定评估中介机构活动:
1、对被执行人何国祥名下的的股金账户50000000004772887的股金53483股予以价值评估;
2、执行局移送的对刑事没收财产:1、黑色OPPOA83手机、金色直板手机各一台;2、粉色VIVO手机、黑色NOKIA手机各一台;3、银色苹果牌6S手机、苹果牌直板智能手机、黑色OPPO牌直板触屏手机各一台的价值予以评估。
3、被执行人肇庆市玖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新城54区水木天骄5号楼901房、902房、6号楼A单元1402房、1802房、2102房、2302房、2403房、6号楼B单元1501房、1801房、1901房、2001房、2101房、2401房予以评估。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