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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晶显示器采购的公开询价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液晶显示器一批,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就此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进行集中采购,意向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注册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其承诺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供核查。如发现其作出虚假承诺,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影响本项目供应商的选定。 二、采购需求情况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液晶显示器 | 冠捷AOC CU34P2X | 31台 |
三、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一:《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服务供应商注册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3.递交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风险自担)。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4.密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印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宝鼎路60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5703
附件一:资格承诺函(显示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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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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