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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看似坚固的淋浴房玻璃门,为何会成为伤人的“利刃”?民宿承诺的“舒适体验”,其安全底线究竟在哪里?近日,鼎湖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安全,是经营者不可推卸的百分百责任。 惊魂一幕:旅途中的意外“爆裂” “只是洗个澡,谁能想到玻璃会突然炸开!”回忆起在民宿的遭遇,小郭仍心有余悸。当晚,他在客房淋浴间正常洗澡时,身旁的玻璃门毫无征兆地瞬间爆裂,碎片四溅,导致其全身多处被划伤,鲜血直流,原本放松的旅途顿时被疼痛和恐慌笼罩,小郭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对簿公堂:谁该为这场“无妄之灾”买单? 事后,小郭与民宿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民宿方一度辩称,玻璃属“自爆”,是难以预见的“意外”,日常中亦粘贴了“小心玻璃”等标志,自身已尽到提醒义务。小郭愤而诉至鼎湖法院,要求民宿经营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理由是民宿未能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 法院明断:安全保障义务绝非一纸空文 鼎湖法院经审理后,一针见血地指出本案关键: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在哪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这不仅包括提醒警示,更核心的是要主动、持续地确保其提供的设施、设备本身是安全可靠的。 鼎湖法院认为,淋浴房玻璃门作为民宿客房内高频使用的设施,其安全性应得到最高程度的重视。民宿经营者理应对客房内高损耗、易引发安全问题的设施了然于心,应预见玻璃可能因材质、安装、老化等因素存在爆裂风险,并应通过采购合格产品、规范安装施工、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加贴防爆膜等有效防护措施来预防和降低风险。本案中,玻璃门在正常使用中爆裂,足以证明民宿在采购、验收、维护管理等环节存在疏漏,未能真正将安全保障义务落到实处,其过错与小郭受伤的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民宿经营者对小郭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提示:1.经营者须严守安全底线。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应设置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2.消费者应增强证据意识。消费者在遇到类似人身损害事件时,应注意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病历、费用票据等材料,同时可就相关情况向经营者反映并要求记录。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寻求消协帮助,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3.依法维权保障合法权益。当因经营场所设施缺陷或管理疏漏遭受人身损害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依法向经营者主张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次公正的判决,守护的不仅是个体的权益,更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预期。鼎湖法院今后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高效的司法履职筑牢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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